我想買相機。

  是說家裡應該已經有三台相機了吧?第一台是十幾二十年前的傻瓜相機,第二台是數位相機普遍前買的傻瓜單眼,第三台是目前使用率最廣泛的數位相機,Lumix FX 10;第一台應該是已經完全被淘汰了,第二台才買來就幾乎在生灰塵,第三台被兄長帶到美國去了。
  是說第三台剛買到的時候,我也差不多要搬去淡水了。當時我問過:能不能讓我帶到淡水?但娘親拒絕了,聽說是爹工作需要照一些門牌、電器線什麼的備考還怎樣之類的;可是我想要出去玩、我想要相機。

  很自私的想法,因為私人的理由所以想花錢買台相機。可是,多數的相機不本就是給私人理由使用的嗎?

  我跟娘親說了我想買相機,說完就上pchome購物訂了一個,附中型腳架、2G SD記憶卡、備用電池、皮套的Lumix FX 30,打算明天或等一下去付錢,10290。
  我覺得不是太貴,使用上也頗習慣(和第三台同款嘛,之前那也是我在「摸」的),也滿喜歡的。

  可是等我下單後,娘親跑來跟我說:「不要買啦,用不到。」
  「可是我想帶到淡水啊。」
  「哥哥回來那台給妳帶去嘛,我們要用的時候再找妳拿啊。」

  ……我說不出口,「我已經下單了」這種話我怎麼也說不出口。Orz

  不過我也覺得,想要的時候再找我拿實在太不方便,而且網路家庭購物中心送的東西還真是俗又大碗到一個境界……(反正我要趁週末自助旅行,腳架剛好拿來自拍啊)
  所以我還是會去匯款吧,只是不曉得要不要把收件地址從家裡改成淡水小窩。(遠)

--

  我的壓歲錢啊……(二十多歲了還在用壓歲錢買東西真糟糕)

tortoise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這是一篇加密文章,請輸入密碼
  • 密碼提示:他是哪部作品的角色?四個全形。
  • 請輸入密碼:

  沒選到林立老師的「歐洲文化」,其他想上的核心科目都衝堂衝到爛掉,所以最後變成加體育八科二十一學分。orz

  我的四上一定很精采……(淚奔)

  三上充滿了專業科目,每一堂都是主修,每一堂都有考試,每一堂都是三學分……(倒地不起就此陣亡)

  我還是會堅持原訂計畫的,我這人就是寧缺勿濫!(這叫找罪受)

--

  為什麼核心課程和課表相符的都是些人權主義的東西呢……人權主義噁心死了,女性主義也是一樣,都是人類過度自我放大留下的理論。我只想修文化與哲學,不行嗎?

--

  是說我星期一也可以放假去了。去環島好了真討厭。

tortoise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  啊,先對各位看官說聲抱歉,我在此沒有批評施明德先生行為的意思,只是想補充或解釋自己在前一篇所提到的「政變」說。

--

  誠如前一篇所言,我提到了「政變」這種想法。確實,在我看來,施先生率眾推翻現行總統的行為,無論怎麼看都像是在引發政變;雖然說這場政變有個絕大的缺點:掌權者的空位沒人繼承。
  紅衫軍的訴求太簡單,簡單到輕易地埋沒在複雜的局勢之中。

  有史以來所有的改朝換代(孔子說了,那都是叛變),都是由某位受人愛戴的英雄(政治犯)發起,以武力(軍隊)與壓力(民眾、輿論)推翻當權者,再接替對方自己坐上大位。
  施先生這場政變最大的缺點就是沒有被擁戴者。是說,如果政變成功,會由誰來接任下任總統呢?
  因為是民主時代,我們大概還會亂一陣子才慢慢又理出頭緒吧;若是專制時代,會不會就是施先生本人了呢?好像趙匡胤那樣。

  那可有趣了。不過施先生會不肯吧我覺得,他有自知之明。

--

  這是我個人以客觀態度去評價紅衫軍行動,和我個人的政治立場無關。
  (我提過我是中間偏藍吧,我提過啦,05年12/08「偶爾談談政治」那篇啊。)

tortoise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  對不起我又來裝嚴肅了。|||orz

--

  那天看到集遊法的事情,覺得有些人對「自由」的慾望有那麼一點太超過了。
  不是說渴望「自由」不好,我也是個對自由有強烈需求的人(甚至強烈到和社會規範有一點落差),我能體會當「想做的事」或「不想做的事」被規範束縛住而無法隨心所欲的那種苦悶與不開心;但正如那些大人對我們七年級生的教訓,接受那些「約束」不正我們身為人的功課?

  回想我上學期所學的「政治未來」課程,再對時事進行反思,才發現老師對我們的要求究竟是什麼。
  老師在課堂上完全沒有談到現行政治現象,一丁點都沒有--當時這點讓本想聽聽他人政治評論的我感到些許的失望--他花了整整一個學期的時間,對我們解 釋「靈活人格」帶給社會的疑惑。因我當時便聽得一知半解,在忘記細節的現下,更是不可能有什麼深刻的體悟,但至少我對「限制與自由」之間的模糊地帶比以前 敏感了點。

  其實我們都站在線上,站在那條分隔了「遵守規則」與「破壞規則」這兩件事情的白線上;這與游走法律邊緣是無關的兩件事。

  一個核心的問題是:規則是誰定的?

  是誰定下這種規定,而又為何要遵守這樣的規定?這種問題若真要仔細思考,很可能會發生暴動也未可知--因為「社會規範」強制性的要求我們「遵守規則」,否則,便不是「社會」的安定份子,甚有可能必須被社會所淘汰,以維持社稷的秩序與安寧。

  在「維繫社會」的這個前提下,人民決定犧牲部分自由、遵守社會所制定的規則(說明白點,就是法律)。

  回到集遊法。有人說,集遊法應該要被廢除;我相信絕對有人不贊同--如果集遊法是非廢不可的一個規定,那為何會有人反對呢?
  會有這樣的矛盾,是因為規則的制定,已經由一個強而有力的控制者(政府),改為由擁有靈活人格的每一個個人;而當每個靈活人格以個體的主觀意識去判斷規則時,將無法創造出「絕對的規則」:這是在國貿協定放棄使用「共識決」時悟出來的道理。

  總該提到的事我個人的觀點。我不贊同完全廢除集遊法。

  是的,我見識短淺,我不是學法律的,也不懂集遊法的確實施行細則;但我覺得「集會遊行」這種勞民傷財、勞師動眾的大事情,沒有管制是不行的。以紅衫軍 為例,先不論他們的目的、訴求是什麼,確實有許多民眾因為他們的行為而感到困擾--我想這點完全不需要說明--若集遊法對他們的規模、方式、音量等行為事 實加以控制與約束,我們感受到的反感與恐懼會更少。
  集遊法的目的應該不只是方便政府管理集會與遊行(雖然這絕對是主要目的之一),另外也該有保護其他非相關人士的安全與舒適這樣的道理在才對。
  假若人民隨時可以「走上街頭」對任何看不爽的事情加以反對、嗆聲,那第一個走上街頭的不是我們七年級我不相信--但事實上,我們只能在音樂內容、論壇網誌等「小地方」加以紓發不滿與意見,這等「大逆不道」之事我們還沒有膽子。

  (呃,以時間線來說,若集遊法在最近被廢除,第一個走上街頭的大概還是「阿扁下台」,這是狀況的例外。|||orz)

  同上面所言,我確實不知集遊法的施行細則,可能當中的確有不人道的條例在內,但與其廢法,不如修法(是說,這樣好像就得修憲了。囧),因為集遊法確實有其存在必要。這是我身為一個死老百姓的小小聲音。

  至於施明德先生的犯罪與否,我在想啊,這個「政治犯」(我並不想說這是「政治迫害」,因為不論我對阿扁總統的評價如何,就客觀角度而言,施明德先生的 行為的確與「政變」沒有任何差別)即使真因違反集遊法而被判刑,明年總統大選不論馬英九先生獲謝長廷先生勝選,他們當選後的首要幾件事當中,絕對有「赦免 施明德」這麼一項的,大家放心好了。(苦笑)

--

  我們可以有熱情,但激情的時代應該已經過了。

--

  對不起,這篇還是很跳tone。Orz

tortoise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  昨晚在網路上閒晃時,赫然驚覺小亂原來除了繪日記,還有一些部落格,便晃了一下他的格子。
  電光石火之間,我閃到了這句話。

  很多人對此有許多感觸吧,因為社會的責任下來了,所以正經了、不再搞笑了,久了,就失去了搞笑的精神,想開個玩笑也沒辦法了。
  想想,我們的人生多需要幽默。

  我是什麼時候失去惡搞的精神的呢?

--

  其實我也沒太大感傷,只是想來抒發一下我的震驚:

  木子亂原來你是男的!!!!!(很嚇)

tortoise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這是一篇加密文章,請輸入密碼
  • 密碼提示:主祭冬陽之神的神殿是?三個全形。
  • 請輸入密碼:

  直系學妹最後是決定去念台科大。是說她好優秀啊……雖說我當年根本不打算唸書也是真的,但她真的是好優秀,二技聯招成績好像有在全國五十名內,轉學考正取多間,連會計乙檢都輕鬆拿到手。

  小文(改名後變成阿真 XD),學姐以妳為榮啦!台科大學歷比私立大學漂亮多了,好好讀嘿,學姊將來靠你供養。(不對)

  另外書維學妹是淡江國貿三正取。即便她企管二也有正取,但誰會蠢到有三年級不唸去唸二年級?況且,因為我們五專就是國貿科--我幫她研究了一下--轉國貿三她幾乎可以把所有的專業科目抵光光,(囧)所以她應該會和我同一年成為淡江校友。(笑)

  是說大家都好優秀啊!我再不振作不行了。加油!衝刺!GO!

  佳萍學姊我們一起加油吧!

tortoise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
  剛才把花了錢買來的「TQC2003 企業用才電腦實力評核:辦公軟體應用篇」拿來翻翻,發現自己對Excel函數的應用實在糟糕,Internet一碰上IP位址的問題就全部完蛋。這樣哪考得到證照呢?

  其實我沒想到Internet會這麼難,我本來以為我所知的已經足夠,想不到考這麼專,出現一堆完全不認識的名詞;另外對於自己在Excel函數應用上面的脆弱雖是早就心知肚明,但實際操作還是感到一陣挫折。

  唉唉唉,還有得學呢。真是學無止盡啊……

--

  我還知道TCP/IP的存在,多虧了子誠兄(五專的行銷學、資訊系統指導老師)。

tortoise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Aug 02 Thu 2007 19:37
  • 實習


  「這是你的實習。」
  爹娘都這麼說。

  這個暑假,好像還有很多文要填;之後,連跑文他也說要教我。爹認為我應該好好學,娘也幫腔說「這是你將來找工作的優勢」。

  嗯,我討厭當秘書。我不溫馴。

  娘又說,我應該學會跑文,因為我適合往外跑--業務,或什麼其他的對外處理--因為我命盤上有匹馬,越跑會越賺錢,應該要往外走。

  我覺得啊,那匹馬應該只是讓我的心變野,不代表我可以四處奔走;就算我是適合在外面奔走跑跳不適合辦公室,也不代表我適合與人周旋。那是我學不來、更不想學的事情。
  不過無論是誰,總要學會如何與人溝通的吧。

  啊啊,要學的還很多。

  嘖,又亂了。

tortoise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